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校内科研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湖科科〔2016〕17号)、《湖北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结题与验收办法》(湖科科〔2016〕18号)文件,现组织2020年11月到期的科研项目集中结题验收工作,结题验收项目范围为所有到期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市厅级和校级科研项目。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0年11月20日
校内相关单位设立的专项(含开放课题)结题验收由项目设立单位负责,结题验收结果报科研处备案。
需要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结题时间前三个月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及所需延长的研究时间,报科研处备案或报资助管理部门审批,方可延期结题,同一项目原则上只能延期一次,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一年。对于到期但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及超期1年以上的科研项目,按《湖北科技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湖科科〔2016〕2号)及相关文件执行。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通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从通知附件中下载科研项目相应结题报告书,按照附件中各类科研项目结题要求准备好结题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2020年11月20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科研处将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结题验收评审。
科研处
2020年11月11日
附件1:湖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要求.rar
附件2:湖北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结题要求.rar
附件3: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结题要求.rar
附件4: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要求.rar
附件5:湖北科技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要求.rar
附件6:湖北科技学院校内结题项目经费支出决算表.doc
附件7:其它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不含湖北省科技厅计划项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doc
附件8:湖北科技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