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17年度校内科研发展基金项目开始组织申报,根据《湖北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校内科研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湖科科〔2016〕1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1、对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选题;
2、对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大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的选题;
3、符合学校学科建设、创新团队和研究机构发展的学术前沿问题。
二、申报类别:校内培育科研项目和博士启动基金项目
三、申报条件:
1、校内培育科研项目申报条件:
(1)须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具有硕士学位者优先;
(2)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不予资助;
(3)目前没有校级在研项目且承担校级项目次数不得超过二次;
(4) 申请人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
(5) 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参与人不得超过2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
2、博士启动基金项目申报条件:
(1)须具备博士学位证(以人事处审核为准);
(2)未承担过博士启动科研项目;
(3)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研究课题,作为参与人不得超过2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少于4人。
四、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
项目申请者通过科研处网站获取项目申报信息后,必须按照项目类别,对课题内容进行充分的论证,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湖北科技学院校内培育科研项目申请书》或《湖北科技学院博士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湖北科技学院科技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承诺书》、涉及动物、临床实验的需填写《湖北科技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申请表》或《湖北科技学院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审查申请表》等,其中博士启动基金申报者需提供博士答辩论文的纸质版和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项目主要成员应在申请书上签字,以郑重表示同意参加申请与合作研究。
校内培育科研项目研究期限一般1-2年,博士启动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一般3年。
项目申请者将申请材料交至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机关单位“双肩挑”人员申请项目,其研究内容须符合相应学科范围,其申请书应直接交相应二级单位,统一归口管理。
2、评审
校内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由各二级单位组织其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推荐并填写《湖北科技学院科技项目依托单位承诺书》、《2017年度校内科研发展基金项目推荐汇总表》,其中校内培育科研项目推荐限额表见附件二,博士启动基金项目不得与博士论文研究内容雷同(需提供1份纸质博士论文)。各申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并对申请者的资格、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和评审,推荐符合条件的、高质量的项目。
3、立项
(1)科研处审核汇总,产生拟立项的项目名单;
(2)科研处报学校领导审核批准以学校文件的形式予以公布。
五、申报要求
1、校级科研项目申请经费限额:理工科类青年课题不超过1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青年课题不超过0.5万元。
2、博士启动基金项目理、工、医类5万元/项,人文社科类2万元/项(根据校办公会会议纪要湖科科〔2016〕18号 ,自主培养的博士减半)。
3、所有科研项目的申请,必须注明预期科研成果形式、数量。项目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项目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否则不予受理本年度项目申请。
4、时间安排:请各单位集中将申报材料(纸质1份及电子版)于2017年11月10日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一、二。
湖北科技学院科研处
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一:
1、湖北科技学院校内培育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2、湖北科技学院博士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3、2017年度校内科研发展基金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4、《湖北科技学院科技项目依托单位承诺书》.doc
5、《湖北科技学院科技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承诺书》.doc
6、咸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docx
7、湖北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
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规划
附件二:
湖北科技学院2017年度校内培育科研项目推荐限额表
院部 |
2017年拟立项数 |
临床医学院 |
5 |
基础医学院 |
7 |
五官医学院 |
3 |
护理学院 |
4 |
药学院 |
3 |
生物医工学院 |
3 |
核化生学院 |
4 |
电子信息学院 |
4 |
计算机学院 |
4 |
资环学院 |
3 |
数学统计学院 |
3 |
人文传媒学院 |
3 |
经济管理学院 |
6 |
思想政治课部 |
2 |
教育学院 |
4 |
外国语学院 |
7 |
艺术学院 |
8 |
音乐学院 |
4 |
体育学院 |
4 |
图书馆 |
3 |
注:2017年各院部校内培育科研项目拟立项数根据符合申报条件人事编制数、2013-2014校外项目未结题率、2013-2014校级项目未结题率、2012-2016校级培育成功率等因素测算而成。
2017年度校内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材料请在11月6号发给李传益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