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了贯彻落实教财[2012]7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监[2012]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技[2012]1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从2013年开始对纵向科研经费进行支出预算申报,通知如下:
一、2013年及以后所立项的全部纵向科研项目都要进行支出预算申报(注:已经由上级科研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计划书,支出经费预算按项目计划书经费预算执行,但要进行校内配套经费支出预算申报);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申报参照各级科研主管部门科研经费管理文件进行申报;
二、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分到帐经费支出预算和校内配套经费支出预算进行申报;
三、在学校下达科研经费下拔文件后一个星期内,向科研处报送支出预算申报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各1份),经科研处审核后,方可领取经费本。
附件:1、市(厅)级及以下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支出预算表
2、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到帐经费支出预算表
3、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校内配套经费支出预算表
科研处
201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