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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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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4-10-17 [浏览次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开始组织申报,根据《咸宁学院校级科研课题管理补充规定》(咸学院科〔2010〕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1)对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选题;

(2)对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大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的选题;

(3)符合学校学科建设、创新团队和研究机构发展的学术前沿问题。

二、申报类别:校级青年课题。

三、申报条件:

1、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条件:

(1)须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

(2)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不予资助;

(3)目前没有校级在研项目;

(4) 申请人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

2、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参与人不得超过2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

四、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

课题申报者按规定填写“湖北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书交至所在院部科研管理部门。机关单位人员申请项目,其研究内容须符合相应院部学科范围,其申请书应直接交相应院部,统一归口管理。

2、评审

校级青年课题由各院部组织专家评审推荐,具体推荐数量见附件2,原则上校级科研项目以应用研究为主。各申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并对申请者的资格、申报的课题进行严格审查和评审,推荐符合条件的、高质量的课题申报。

3、立项

(1)科研处审核汇总,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核查,产生拟立项的项目名单;

(2)科研处报分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后予以正式立项。

五、申报要求

1、校级科研项目申请经费限额:理工科类青年课题不超过0.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青年课题不超过0.3万元。

2、所有科研项目的申请,必须注明预期科研成果形式、数量。项目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项目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否则不予受理本年度项目申请。

3、时间安排:请各单位集中将申报材料(纸质1份及电子版)于2014年11月10日以前送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湖北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

附件2:湖北科技学院201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推荐限额表

附件3:201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湖北科技学院科研处 

二0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2湖北科技学院201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推荐限额表

院部

2014年拟立项数

临床医学院

6

基础医学院

7

五官医学院

3

护理学院

4

药学院

4

生物医工学院

5

核化生学院

5

电信学院

5

计算机学院

5

资环学院

3

数学统计学院

5

人文传媒学院

5

经济管理学院

6

思想政治课部

2

教育学院

5

外国语学院

9

艺术学院

4

音乐学院

4

体育学院

4

图书馆

4

  

注:2014年各院部校级项目拟立项数根据近2年实际立项的平均数计算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