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科研处决定对到期科研项目组织结题验收工作,结题验收项目范围为2011年以前(含2011)立项的所有到期省、市厅级和校级科研项目,未到期但已完成的项目也可申请结题验收。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通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请从通知下载相关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按照结题要求准备好结题材料于2014年5月16日前送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要求用白色封面、A4纸双面打印,统一胶装,附件和结题报告装订一起。
已到期但未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可申请延期,需向科研处提交由院部主管科研工作领导签署意见的延期申请报告一份。但同一项目只能延期一次,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一年,对于到期但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及超期1年以上的科研项目,停止科研经费的使用。
附件1:湖北省科技厅科研项目结题要求
附件2:湖北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结题要求
附件3: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结题要求
附件4:咸宁市科技局科研项目结题要求
附件5:湖北科技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要求
附件6:其它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湖北省科技厅科研项目除外)
附件7:湖北科技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科研处
2014.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