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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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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1-06 [浏览次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校内申报工作时间节点:

2021年1月10日前:各单位报送《国家项目申报汇总表》和《自科基金新账号注册信息表》至科研处邮箱,由科研处统一注册新账号;

2021年2月27日前:申请人到科研处办理医学或实验动物伦理审批手续;

2021年2月28日前:申请人修改申请书,避免申请书内容与他人重复率过高(国家基金委在形式审查过程中将查重)。各院部进行各种形式的审查等工作,申请人在信息系统中提交修改版本申请书(附件扫描化后上传),PDF版交至院部(合作申报项目需合作单位盖章,请合理安排时间)备案;

2021年3月1日:科研处将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开展项目申请辅导并反馈意见;

2021年3月10日前:申请人修改申请书,在信息系统中提交最终版本,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事项

★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学科代码发生重大变化,请申请人仔细研读《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为非涉密项目,申请书中请勿出现任何涉密信息!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申请人应当按照撰写提纲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报告中有重要提示“请勿删除或改动下述提纲标题及括号中的文字”等内容,申请人切勿调整或删除

★关于科学问题属性的选择一定要认真对待,科学问题的解释避免是摘要的扩展版。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21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最好能计算得出。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拥有中国籍的人员一律采用本人二代身份证号,拥有外国籍的人员一律采用本人有效护照号),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ISIS系统和学校不再提供“查超项”服务。请注意,由于少量人员信息存在错漏等特殊情况的存在,在提交《申请书》时,ISIS系统可能无法对个别项目“超项”情况示警。为避免出现申请项目超项初审不予受理的情况,请申请人仔细阅读《指南》中的限项申请规定,自行负责判别申请人和项目主要参与人是否存在“超项”情况。

6.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含申请人及参与人员),保证其真实有效。

7.申请人及参与者在填写论文、专利和奖励等研究成果时,应当严格按照申请书撰写提纲的要求,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署名,准确标注,不得篡改作者顺序,不得虚假标注第一或通讯作者。

8.请申请人特别注意:发表论文要求列出全部作者姓名,著名第一/通讯作者,投稿阶段的论文不要列出,对于出现作者排序和标注不实的项目申请书将以学术诚信问题提交会议评审专家组。

9.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10.申请人和主要参与人签名时请采用楷体,并保证签名和打印的姓名汉字一致。不一致的申请书将被筛除。

11.我校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湖北科技学院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我校工作时间的说明(湖北科技学院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12.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各类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13.项目申报中有可能涉及到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和实验动物伦理学研究,请申报人填写《湖北科技学院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审查申请表》(动物)、《湖北科技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申请表》(人体)纸质1份(电子版)于2021年2月25日前分别发送至科研处邮箱进行审核。

14.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院部任务要求

1.要结合现有的政策、制度,加强宣传,做好项目申报动员工作。

2.符合申报条件的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学历的教师原则上须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之一。

3.组织校内外专家以各种形式专家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

4.审核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填写《湖北科技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见附件);

5.审核申请书中是否有涉密内容;

6.如项目组主要成员中有其他单位的人员,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并检查合作单位公章是否为法人章,是否与申请书中合作单位名称一致;

7.签字和盖章页的申请者签名。

 1、湖北科技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doc

 2、湖北科技学院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审查申请表.doc

 4、湖北科技学院科技项目依托单位承诺书.doc

 5、湖北科技学院科技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承诺书.doc

 湖北科技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