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科研[2015]1号)精神,现就我校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课题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课题申请书中分重点课题和立项课题,重点课题省教科规划院将给予科研经费资助学校给予相应配套,立项课题学校将给予研究经费资助。课题申请人可依据省厅文件《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二、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课题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三、申报人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一式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并于6月20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校内评审后择优报送。校内评审通过者按要求提交符合要求的定稿纸质材料一式4份,同时提交电子材料。课题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
特别提示:
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请务必用最新的(2015年修订版)、里面有活页的,不要用旧表。
2、鄂教科研[2015]1号文件里面要求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但系统尚未开通,如有新动态另行通知。
3、鄂教科研[2015]1号文件链接:http://jkgh.e21.cn/e21web/content.php?acticle_id=15598
联系人:周春林 电话:18986638273,8265310 QQ:5274323
教务处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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