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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教研项目结题说明(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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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04-13 [浏览次数]:

一、湖北科技学院教学研究项目

(一)结题范围

到期的已立项湖北科技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湖北科技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研究成果包括课件、教学网站、教材、实验指导书、试题(卷)库、正式刊物论文等。教学研究成果的核心部分,一般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实践性较强的项目(如课程中心等相关课题)可以使用经过评审专家认定的具有一定价值和影响力的研究报告、网站、CAI课件等成果形式结题。

2.教务处组织同行专家对相关成果进行鉴定决定是否予以结题。

(三)提交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版)

《湖北科技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成果是论文的,其复印件为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成果是著作或教材的,其复印件为著作或教材封面、版权页及目录),其它相关材料各3份。

二、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一)结题范围

到期的已立项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教学研究成果的核心部分,一般须在公开核心刊物上发表。

2.学校审核:学校签署结题意见,包括对项目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的评价等。

3.专家审核:结题需聘请由5或7名校外同行专家组成的结题评审组,对项目研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审核。

(1)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研究情况;

(2)评审专家提问与质询;

(3)评审专家查阅相关材料;

(4)结题评审组确定评审意见。

4.《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备案。

(三)提交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版)

1.《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单独装订)一式5份。

2.成果附件(单独装订)一式5份,包括:(1)封面、目录;(2)必备的《项目研究报告》;(3)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成果是论文的,其复印件为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成果是著作或教材的,其复印件为著作或教材封面、版权页及目录);(4)其它相关材料。

三、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一)结题范围

到期的已立项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结题程序

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以下简称“立项课题”)实行结题评审制度。立项课题经过结题评审合格后,方准予结题。立项课题的结题工作由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规划办)负责组织进行。

2.课题负责人在完成研究工作后,认真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统一将《课题成果评审表》、研究报告、重要的支撑报告及其它相关材料等送教务处,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邮箱。经湖北科技学院教务处组织校内预审核后,报送省规划办。

3.省规划办负责课题申请的受理,并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的课题由省规划办分工主管人员和课题负责人双方协商结题评审的方式、时间、地点。

4.立项课题的评审方式分为通讯评审、会议评审和一般评审三种。

(三)提交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版)

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一式3份);

2.主件:最终研究成果(研究报告、专著)(一式3份);

3.附件:重要的支撑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及其它相关材料等(一式3份)。

四、相关要求

(一)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的负责人要按项目(课题)研究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课题)如有变更,须由项目(课题)负责人向教务处提交《变更申请表》。项目(课题)执行期满,取得预期成果,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及时申请项目(课题)结题。

(二)《结题报告书》和《课题成果评审表》所列各项内容均需实事求是。请各项目(课题)负责人准确填写《结题报告书》和《课题成果评审表》;认真撰写项目(课题)研究报告等,做到结题材料整洁、齐全。

(三)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须由项目(课题)负责人向教务处提交《教学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五、评审等级认定

评审专家应对校内教研项目等级进行认定,将评审结果确立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论文型成果从发表期刊等级、数量、相关性等方面,其它类型成果从对教育教学的影响力、引领示范作用、辐射面、创新程度、受众接受度等方面进行考量。最终等级认定由多名评委的打分进行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