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开始组织申报,根据《咸宁学院校级科研课题管理补充规定》(咸学院科〔2010〕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1)对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选题;
(2)对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大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的选题;
(3)符合学校学科建设、创新团队和研究机构发展的学术前沿问题。
二、申报类别:校级青年课题。
三、申报条件:
1、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条件:
(1)须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
(2)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不予资助;
(3)目前没有校级在研项目;
(4) 申请人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
2、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参与人不得超过2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
四、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
课题申报者按规定填写“湖北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书交至所在院部科研管理部门。机关单位人员申请项目,其研究内容须符合相应院部学科范围,其申请书应直接交相应院部,统一归口管理。
2、评审
校级青年课题由各院部组织专家评审推荐,具体推荐数量见附件2,原则上校级科研项目以应用研究为主。各申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并对申请者的资格、申报的课题进行严格审查和评审,推荐符合条件的、高质量的课题申报。
3、立项
(1)科研处审核汇总,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核查,产生拟立项的项目名单;
(2)科研处报分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后予以正式立项。
五、申报要求
1、校级科研项目申请经费限额:理工科类青年课题不超过0.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青年课题不超过0.3万元。
2、所有科研项目的申请,必须注明预期科研成果形式、数量。项目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项目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否则不予受理本年度项目申请。
3、时间安排:请各单位集中将申报材料(纸质1份及电子版)于2014年11月10日以前送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湖北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
附件2:湖北科技学院201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推荐限额表
附件3:201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湖北科技学院科研处
二0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2:湖北科技学院201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推荐限额表
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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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拟立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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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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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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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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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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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官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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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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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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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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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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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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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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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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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化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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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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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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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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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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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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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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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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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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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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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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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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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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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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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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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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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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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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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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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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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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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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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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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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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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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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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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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4年各院部校级项目拟立项数根据近2年实际立项的平均数计算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