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以及《湖北科技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请已到结题期限课题(截至2015年底)项目负责人对课题进行成果总结、汇总,按不同项目的结题要求,填报结题报告书;所在教学院(部门)进行汇总、审核,并于4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三份、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校级课题结题报告和成果进行统一复核;关于省级课题,教务处将统一收取结题材料,初审后上报相关部门进行结题。
因故未能如期结题的,请填写《湖北科技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并做出书面说明。逾期不能结题以及未说明情况的相关项目,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清理。
(各类表格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外院教师请在4月25日前将结题相关材料交给李传益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