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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教育学院]我省启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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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2-15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教育部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启动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试点省份为湖北省和浙江省。

一是考试对象有变化。今后新入职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的资格考试。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其他人员和2011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都必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是考试科目有变化。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幼儿园)/《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小学)/《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初中和高中教师还有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申请面试,面试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根据统一安排,我省笔试报名时间为10月19—25日,笔试考试时间为11月26日。面试报名时间为12月10日-14日,面试考试时间为12月24—25日。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考生需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考试前一周考生自行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有关考试标准、考试大纲、考试简章、知识问答等信息,可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查询。

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通知.doc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湖北考区)考试简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