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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处关于遴选我校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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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6-03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术梯队的建设和管理,发挥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作用,带动各学科特别是重点学科的迅速发展,提高学科建设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实力,根据《咸宁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选拔及培养实施办法》(咸学院科〔20081号),学校将启动新一轮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遴选工作,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我校学术梯队分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三个层次。学科带头人是学科负责人;学术带头人为具体研究方向的负责人;学术骨干为各研究方向的科研、教学骨干。为重点保证我校重点学科学术队伍建设,此次遴选向校级以上重点学科倾斜。

157岁(女性52岁以下)以下在岗的教授、50岁以下在岗的副教授或博士可推荐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学术带头人一般应具备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学术骨干一般应该具有副教授职称或硕士学位。

2、各级重点学科的学科团队成员作为重点选拔培养对象。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遴选在一级学科进行。

二、遴选条件:按照《咸宁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选拔及培养实施办法》(咸学院科〔20081号)中的选拔条件进行遴选。

三、遴选程序

1、所在院部公开评议:申报人所在院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根据学科发展情况,院部学术委员会进行公开评议,签署意见,填写汇总表(需排序)。以院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连同电子文档一起报送研究生处。

2、研究生处复审:研究生处对院部公开评议的材料进行复审,对评议不充分和材料不全者退回院部进行复议。

3、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研究生处组织校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核,审核结果通过后公示、聘任。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严格按照申报表的具体要求填写。

2、需要报送的材料:

1)院部评议推荐《湖北科技学院校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申报汇总表》一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湖北科技学院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申报表》一份(见附件)。

3)所涉及的科研项目、获奖证书、学术论著和收录证明等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使用A4规格的纸张并按上述顺序装订工整。

各院部要认真做好上报材料的审核工作,严格把关,认真审查,保证提供材料和填报情况属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时间要求:请各院部2013621日(周五)前将推荐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研究生处,逾时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珍华

联系电话:0715-8250857     

邮箱:hbkjyjs@163.com

 

 

附件:1《湖北科技学院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申报汇总表》.doc

2《湖北科技学院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申报表》.doc

3、《咸宁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选拔及培养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