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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 “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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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04-01 [浏览次数]:

 

共青团湖北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 2016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团委:

为切实加强团的建设,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2016年“五四”期间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表彰一批“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和 “优秀共青团员”。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政治立场坚定,团支部作用发挥明显;

2.充分发挥支部核心作用,关心团员青年思想、学习和生活,支部团员青年关心集体,团结互助,作风良好;

3. 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团员奖惩、推优入党和团费收缴等工作,团员证年度注册齐全,团内年度统计数据准确;

4.支部学风优良,考风端正,纪律严明,无考试违纪、旷课违纪等违纪现象发生2014年—2015学年春季学期,2015年—2016学年秋季学期);

5.支部工作有特色,活动有创新,在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中工作成绩突出;

6.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7.不得重复参评,即以前评过不得再次评选.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无任何违纪事件;

2. 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积极为学校发展作贡献,较好地发挥了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院部每月组织的团活动、志愿者活动,积极向《青年快讯》等刊物投稿。自2015级学生起,多次参加活动者优先参评,没有积极参加活动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3.热爱团的岗位,勤奋工作,锐意创新,开拓进取,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圆满完成上级团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成绩;

4. 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处处以身作则,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5.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无考试违纪、旷课违纪等违纪现象发生2014年—2015学年春季学期,2015年—2016学年秋季学期);

6.团内(包括:团支书、组织委员、文艺委员、宣传委员)担任干部不少于一年

7.积极参与我校开展的文明寝室活动。在2015115日至1210日,学校宿管中心开展的文明寝室检查中,13级、14级、15级学生所在寝室2次及2次以上不合格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8.不得重复参评,即以前评过不得再次评选;

9.班级没有符合情况者,及时上报外国语学院学工办,否则经学工办发现,直接收回名额。

(三)“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要求上进;

2.遵守国家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遵守团的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

3.热爱团的组织,关心团的建设,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积极参加院部每月组织的团活动、志愿者活动,积极向《青年快讯》等刊物投稿。自2015级学生起,多次参加活动者优先参评,没有积极参加活动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4.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本学年度(2014年—2015学年春季学期,2015年—2016学年秋季学期)无补考、旷课记载

6.遵纪守法,无打架斗殴、舞弊、参赌等违法违纪和不文明行为。遵守学校、院部各项规章制度;

7.积极参与我校开展的文明寝室活动。在2015115日至1210日,学校宿管中心开展的文明寝室检查中,13级、14级、15级学生所在寝室2次及2次以上不合格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8.不得重复参评,即以前评过不得再次评选;

9.班级没有符合情况者,及时上报外国语学院学工办,否则经学工办发现,直接收回名额。

二、申报办法

申报工作由各班团支部组织申报,各班团支部要认真履行团内组织程序和民主程序,将组织评价和群众评价结合起来,切实将全校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中最优秀的单位和个人推荐上来。凡拟确定为申报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在正式申报前,都应在本单位全体团员青年中进行公示三天

三、工作要求

各班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综合考虑平时表现与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好。要以此次评优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工作,积极推进示范群体建设,带动团建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各班团支部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评优工作的情况,积极争取党组织对评优工作的指导。

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团组织由各院部团委从本单位先进团支部申报单位中择优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申报红旗团支部需提交正式的书面申报材料(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及300字以内事迹简介各一份,可另附相关影像图片、媒体报道、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填写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个人,所在院部团委需对照本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择优推荐。推荐对象需填写《湖北科技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审批表》、《湖北科技学院优秀共青团员审批表》。

以上所有材料需同时上交纸质版与电子版。请各院部团委认真组织评议,按照通知要求,于201646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报相应负责人审批。

 

备注:

    1.《湖北科技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班级+团支书姓名)

  负责人:何中华

    箱:649687776@qq.com

    话:13235567363

    2.《湖北科技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审批表》(姓名+学号)

  负责人:何中华

    箱:649687776@qq.com

    话:13235567363

    3.《湖北科技学院优秀共青团员审批表》(姓名+学号)

  负责人:肖文婕

    箱:844351727@qq.com

    话:18171896213

 

附件12次及2次以上不合格寝室汇总

附件2:申报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湖北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6331




附件1

不合格寝室界定标准(满足一个即认定为不合格寝室)卫生环境+生活习惯总分不满41分的寝室;无人寝室。

4次不合格寝室(1个):2-208

3次不合格寝室(4个):2-2072-3023-5033-616

2次不合格寝室(11个):2-1212-2162-4302-4272-5012-6193-4173-4103-4095-617、西七601




附件2

    申报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