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院概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外国语学院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作者:

[发表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


依据学校教务处下发的转专业工作通知文件,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情况,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制定外国语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依据学校转专业工作程序要求,我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对拟转专业(转入、转出)学生进行考核,同时负责处理转专业过程中学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成员如下:

组长:唐进

副组长:杨庆华

成员:张捷、刘祖强、卫丽、张艳、郑静芝、张慧(小)、李琳

二.转入转出要求

(一)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和注意事项

转专业工作遵照《湖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执行。

1.学校招生录取时对学生专业选择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2.高考所选科目不满足转入专业要求的,不得转专业;

3.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4.广播电视编导、表演、舞蹈表演、音乐学等艺术类专业,不得转专业;其他艺术类专业(美术类、设计学类)录取学生只能转入同类别其他专业;

5.体育学类、国家免费医学生、学前教育(中职技能)、护理学(中职技能)等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6.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育厅政策规定不能转专业;

7.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

8.其他经学校审查认为不适合的,不得转专业;

9.学生高考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要求的,不得转入相关专业,如有色盲色弱的学生不得转入医学类专业。

(二)计划名额

转入、转出人数均不超过外国语学院当年招生计划的10%。(2023年外院招生计划是225人),即允许转出23人,允许转入23人。转出人数超出该限额的,以第一学期考试课(以培养方案中考核方式为准)总评成绩结合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第一学期考试课为综合英语I、英语视听说I)。

(三)转入学生遴选办法及考核流程

我校2023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符合教务处规定的转专业基本条件的文理科学生均可申请转入。超过转入人数限额的按照教务处提供的转出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四)转出学生遴选办法及流程

1.个人申请

2024年1月2日上午11:00前,转出学生递交书面转专业申请,充分说明转出理由,逾期不再受理。并将《外国语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外国语学院2023年申请转专业学生情况明细表》提交至教学办。

2. 学工办、教学办审核

2024年1月2日下午17:00前,由教学办张捷老师、学工办刘祖强老师共同完成学生基本情况审核,签字确认后提交教学办,逾期不再受理。

3.学院审核

2024年1月5日上午11:00前,外国语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复审,填写《湖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外国语学院2023年申请转专业学生情况明细表》、《外国语学院2023年申请转专业学生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并上报教务处,教务处确定可转出学生名单并公示。

4.转入学院遴选

外国语学院根据本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对教务处通知的可转入学生进行遴选,确定可转入学生名单后,1月20日上午11:00前,填写《外国语学院2023年可转入学生明细表》《外国语学院学院2023年学生可转入学生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教务处,且纸质版由院长签名盖章,由教务处统一公示。

5.学校审批

教务处依据《湖北科技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确定转专业最终获批名单,报转专业领导小组,经主管校长审批后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

三.咨询与申诉渠道

学生可咨询班主任或学院教学办公室(咨询电话0715-8388101),了解转专业相关信息;若对学院的相关规定或处理决定有异议,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诉。

四.结果公示方式及时间

以教务处公示结果为准,学生可以随时关注学院公告栏或官网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23年12月24